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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纪大了,进城来回跑不方便,检察官把公开听证会开在我家门口,真是太贴心了。”一名听证相对人、两名听证员和三名检察官一起面对面坐着听证。听证会上,听证相对人张某某感慨道。近日,宁海县检察院前往大山里的清潭村,开了一场家门口的简易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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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开到村里
2005年,张某某购买了一把土铳枪用于上山捕猎,用了不久便一直闲置。2021年年底,张某某收拾家时才重新翻了出来,想起派出所来村里宣传时说私自藏枪属于违法行为,便立即来到派出所,主动上交这把土铳。经鉴定,这把土铳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杀伤力。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张某某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宁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某某是主动上交土铳,我们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如何起到既维护司法公正又能为更多群众普法的目的,我们想到了上门举行一场听证会。”宁海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林媛说,把听证会开到村里去,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让村民们都可以沉浸式感受到,这样做不仅能方便群众,解开当事人心结,更能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主动上门还能更加了解当地情况,更加接近事实,也可以增加与群众的感情。”承办检察官胡剑峰说。
“检察官,因为我身体不好,一直没用过这把枪,也就忘了这回事。看到这把枪,我就马上主动上交了。”张某某担心犯事,连连向检察官解释。
胡剑峰仔细听了张某某的陈述,了解到张某某的犯罪并非故意,并且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于是对张某某说:“张大爷,您别着急。根据这个案子的情况,我们已充分考虑到你的主动认错情节,来这儿开听证会,也是想把事实了解得更清楚,听听大家的意见。”
胡剑峰告诉记者:“我们尽量以更亲近的语言去跟民众交流,这样可以了解更多更真实的东西。”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拟不起诉的理由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并就听证员所提问题进行认真解答。经过公开评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